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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在全国设立“中国城市商业信用环境指数”调研单位的函
发布日期:2018-06-14
各有关单位:
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良好的信用环境。为全面、科学地反映国内各地区、各行业信用环境状况,促进区域、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信用环境的不断优化,由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中国信用建设促进会等单位联合国内众多信用管理专家,发起组织的用于评价国内各城市商业信用环境的“中国城市商业信用环境指数”(简称“CEI”)研发工作,于2010年9月12日在北京京西宾馆宣布启动,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全国政协副主席郝建秀、王文元等领导出席启动仪式,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人民网、中国网、经济日报、中国证券报、中国企业报、金融界等数十家媒体给予广泛报道。
信用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石,信用风险的防范和控制机制是市场交易主体风险管理体系和政府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此,CEI将从企业信用管理的视角,基于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原理,借鉴国内外信用评级方法,结合中国国情,从信用投放、信用服务、信用监管、信用文化与教育、失信惩戒机制等五个维度,反映国内各地区、各行业信用交易环境,成为各地区、各行业信用交易环境的“晴雨表”。
CEI的覆盖范围为中国大陆地区,涵盖直辖市、省会城市、地级城市和县级城市等四类城市,以及国民经济各主要行业。信息来源为公开发布和发表的政府各类统计数据、经济和金融类年鉴、政府颁布的各类政策法规和制度、新闻媒体的报道等,以及研发单位确定的调研企业填报的数据,辅助专家打分和公众调查问卷,对各地区、各行业信用环境进行排序,形成《中国城市商业信用环境指数榜》、“中国城市商业信用环境地图”和《中国城市商业信用环境评价报告》蓝皮书,在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帮助各类投资者、金融机构、政府监管部门判断一个城市或地区的信用环境状况。
企业是信用环境的直接体验者。对一个地区或行业信用环境的评价,尤其不能忽视企业的实际感受。CEI将直接采集企业对本地区、本行业信用环境的评价信息,由企业提供的数据将成为CEI重要的研发基础数据,有助于指标体系的完善、评价结果的独立、客观性和公正性。为此,研发单位拟选取部分有代表性的城市,首批征集3000家调研单位,以填写调查问卷的形式向研发单位提供相关数据。目前,CEI调研单位的征集工作进入实施阶段,凡在国内依法设立的从事制造、流通和服务,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乐于公益、经营良好的各类企业,以及行业研究机构和社会团体组织,均可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的全国CEI调研单位,将在2011年1月在京举办的“第四届中国财富论坛”上颁发“全国城市商业信用环境评价调研单位”证书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经有关单位遴选推荐,我们特邀贵单位加入CEI研发调研单位,共同参与CEI的研发工作,为提升贵单位在本地区社会影响力和社会地位,推动本地区和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信用环境而共同努力!
附件:1、全国CEI调研单位遴选及数据采集管理办法
2、全国CEI调研单位申请登记表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诚信评价研究中心   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
二○一〇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1
全国CEI调研单位遴选及数据采集管理办法
一、调研单位范围
1、本着循序渐进、稳步拓展的原则,第一批CEI指数调研单位总数确定为3000家,企业性质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企业规模涵盖大中小型企业,行业涉及制造、流通和服务业。
2、调研点原则上设在县级以上城市,并在各省市县行业组织和研究机构设立分站。
二、调研单位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实力;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近三年内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在当地或业内享有较高的社会声誉;
3、遵守指数调研要求,愿意接受调研任务并认真履职;
4、有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和意愿,可在本地区设立不少于5个本行业同类企业信息采集分点;
5、承诺所提供的信息客观、真实、准确;
6、能为CEI指数的研发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支持。
三、调研单位确定程序
1、企业自愿申请,承诺履行调研单位的相关职责;
2、企业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经研发单位审核确定;
3、企业与研发单位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各自责权利;
4、调研单位一经确定,资质为两年,期满经研发单位考核评估后,可续签调研协议。
四、调研单位回报
1、由研发单位颁发“全国城市商业信用环境评价调研单位”牌匾和证书,负责人颁发CEI调研员工作证;
2、调研单位自动成为中国信用建设促进会理事单位,负责人聘为特邀信用督导员。同等条件下,
企业优先成为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或副理事长单位;
3、免费出席研发单位每年举办的“中国诚信企业家大会”等活动,优先获得表彰和宣传机会;
4、对在企业信用管理和风险控制方面成效突出的企业,由中国信用建设促进会、中国市场学会信
用工作委员会授予“诚信企业共建单位”或“诚信企业示范基地”、“诚信建设贡献奖”等荣誉;
5、在优秀调研单位中选择设立省级调研总站,在市县设立分站,指导当地调研单位开展工作;
6、具备条件的调研单位可申请成立“中国信用建设促进会省(地区、行业)分会”;
7、优惠或免费享受研发单位提供的企业信用管理咨询、应收账款管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及信用管理师专业人才培养等各类信用管理专业技术服务;
8、在“中国市场信用网”公布调研单位名单,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指数发布及《蓝皮书》出版中予以形象推广和品牌支持;
9、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成为CEI冠名发布单位。在评优评先中对调研单位予以积极关注;
10、对课题的研发给予资助的企业,将由研发单位颁发支持公益事业感谢状。
五、调研信息提供办法
1、研发单位以调研问卷的形式,向调研单位采集相关信息;
2、调研问卷每年下发一次,调研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除提供本单位情况外,调研单位还须同时将信息采集分点的信息汇总填报;
3、调研单位反馈调研问卷时,除提供电子版外,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
4、各年度具体要求以当年调研问卷要求为准;
具体细则和操作规程,相关手续和信息发布,经审核确认后,将另行下发。
六、签字承诺和信息保密
调研单位所提供的信息仅用于CEI研发工作和对调研单位的服务,所有调研单位必须与研发单位签署保密协议书,未经调研单位允许,研发单位不得向其他任何个人和单位提供调研单位所提供的信息。
附件2
全国CEI调研单位申请登记表
所属行业
所在地区
单位名称
中文
英文
联系地址
邮编
单位网址
电子邮箱
成立日期
单位性质
注册资本
(万元)
员工总数
(人)
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办公电话
手机
总经理
办公电话
手机
经营范围
主要产品
和服务
社会荣誉
年度
荣誉称谓
颁发单位
推荐信息采集分点情况
企业名称
联系人
办公电话
手机
单位声明
本单位自愿成为CEI调研单位,愿意接受调研任务,遵守CEI调研要求并认真履职,对所提供信息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
姓名
办公电话
传真
手机
部门/职务
邮箱
研发单位与相关部委将于2011年1月中旬在京联合举办“第四届中国财富论坛”,同期举行“全国城市商业信用环境评价调研单位”授牌仪式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您若出席,请在回执表中注明,以便届时为您寄去请柬。
□ 出席
□ 不出席
说明:1、“所属行业”请按统计部门分类标准填写;2、“单位性质”和“经营范围”请按营业执照内容填写;3、“社会荣誉”和“信息采集分点情况”表格不够可添加;4、请将本表电子版发送至研发单位,本表原件连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后,请寄送至研发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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