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以“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为主题,这意味着我国“三农”发展将在统筹城乡发展的新理念带动下,呈现出新趋势。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服务三农发展的文件精神,“全国服务三农发展优秀示范单位/基地”申报、评定、试点、管理工作在全国全面展开,积极引导社会资源投向农业农村,各部门各行业要主动服务“三农”,在制订规划、安排项目、增加资金时切实向农村倾斜的企业。
在党中央、国务院及农业部、发改委、财政部等有关部委的指导下,由农业部中国农村杂志社、第四届中国农经产业发展论坛组委会及相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在全国树立服务三农榜样、标杆和服务新理念,推动三农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新农业。
中国农村杂志社
二○一○年九月十日
全国服务三农发展优秀示范单位/基地申报说明
一、申报条件
1、依法注册具有合法法人资格的单位或机构;
2、具有显著的特色,在服务三农方面有突出贡献;
3、申报单位近一年内无违法现象,一年内单位及主要领导无行政、法律处罚、法律败诉;
4、在当地有相当影响力,在全国范围有一定影响;
5、具有一定社会效益。
二、评定原则
1、加强管理和监督,树立典范、表彰和重点扶持具有特色的农经产业单位及组织。
2、每个区县辖区内,申报单位数量不限;择优评定,获得资质的单位最多限制在3家以内。
三、评定流程
申请报名→ 提交评定材料→资质审核→信息调查→综合评定→公布评定结果→ 颁发“全国服务三农发展优秀示范单位/基地”资质牌匾与证书→网上公示。
四、提交材料
1、全国服务三农发展优秀示范单位/基地申报书1份(申报单位综述、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管理水平要素、承诺书等);
2、负责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彩色照片2寸(电子版);
3、营业执照及各项有效证件复印件1份;
4、资格证书及相关获奖材料复印件各1份;
六、注意事项
1、本次工作免费申报,未通过评定不收取任何费用。
2、评定通过的单位,颁发“全国服务三农发展优秀示范单位/基地”资质牌匾与证书,铜匾与证书的材料制作、信息咨询、政策基金扶持、技术支持及宣传推广费,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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